怎么查是否和别人开过房?
你好,
一般人是无法查询到的。开房需要身份登记,正规的旅馆、酒店都在当地派出所、公安局都有备案信息,所以可以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到是否和别人开过房以及开房记录。
行者帮酒店查询是假的吗
不是。
行者帮酒店查询,这个app是一个旅游产品预订平台与旅游同业合作平台,可以进行酒店的查询,不是假的。
行者帮app是一款非常不错的生活工具类手机软件,用户可以通过行者帮app来查询自己的开房记录和出行记录。
开过房的记录会查到吗
法律分析:开房记录在派出所里可以查到。一般的开房都需要身份证,可以查到的内容很多,比如人员、时间等。不过只有涉及到犯罪的或者有犯罪嫌疑的才能查,否则就侵犯个人隐私了。如果通过不正当途径查开房记录,是不合法的。宾馆客房登记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比较落后的纸质登记,一般认为,纸质宾馆登记记录会要求保存3年,以备随时查询,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上,纸质作为经营的凭证,是应该保留15年的,但是事实上现在这种不联网的登记的宾馆和旅馆,全是很小规模的,很少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专业会计做账。另外一种是联网登记,这种在城市中更普遍一些,和公安局联网的宾馆开房记录,只要系统内存够大,从技术角度上基本上就是可以永久保留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我老婆与别人老公同居,我查到他们了开房记录,我告他们是什么罪行
这还不构成犯罪,不过婚姻内出轨是不道德的行为。
假如这个开房记录是真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这位网友将其妻子的开房记录以在论坛公开发帖的形式向外界泄露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其妻的隐私权。
虽然他们是夫妻关系,夫妻之间享有知情权,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隐私权的客体包括个人活动、信息等领域,而侵犯的主体可以指任何人,因此这位网友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其妻子的隐私权。
假如开房记录并不真实,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他的客观行为已构成用侮辱、诽谤的方式贬低其妻子,已构成侵犯名誉权。
不论开房记录是真是假,发帖网站将涉及个人隐私的帖子向社会公开,那么其对隐私扩大泄露有促进作用,根据互联网管理的相关法律也应承担相关责任。如开房记录不实,还有可能与发帖人一起共同承担侮辱、诽谤的责任。
宾馆设立登记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治安环境,原则上除了协助公安办案或经当事人同意后可以调取开房记录,其他未经当事人同意,而擅自将开房信息透露给他人的行为,在客观上已经侵犯了他人隐私,也符合《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侵犯隐私权的相关规定。
开房记录别人能查吗?
您还,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但不会同意调查对方的开的房信息的,因为这种情况,涉及个人隐私,而且与案件,即使是离婚案件,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身份证能查我在酒店开的房记录查询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
个人私自查询他人开房记录是违法的,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赋予权利人对私人生活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包括防御他人窃取个人隐私与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及公开范围的决定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种人格权。隐私权赋予权利人对私人生活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包括防御他人窃取个人隐私与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及公开范围的决定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
离婚案件,也没有太大的关系!身份证能查我在酒店开的房记录查询吗?法律分析:不可以。个人私自查询他人开房记录是违法的,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
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