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和开房的证明构成强奸罪么
聊天记录和开房的证明,如果双方都是愿意,并且是互相商量的结果就不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两人约定好了价格,一起去酒店开房,男女自愿发生关系属于强奸罪吗?
【案情】朱先生通过网络认识了郑女士,两人约定好了价格,一起去酒店开房。在准备发生关系之时,郑女士突然感到身体不适,拒绝发生关系。并且提出这次也不退钱了,当做下次的嫖资。
朱先生觉得自己被骗了,就强行和郑女士发生了关系。事后郑女士觉得委屈,就声称自己被强奸报了警。
(以上内容,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仅作普法使用。)
【解析】有些人可能觉得是郑女士违约在先,既然不肯提供服务,就应该把钱退给人家。
但是我们不能忽略一个关键问题,卖淫嫖娼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基于违法行为的约定,是无效的。就比如因为赌博建立的借贷关系,法律不予保护,都是同样的道理。
我们不管郑女士是失足女,还是朱先生的女朋友,她都拥有性自主权,她可以决定发生关系的对象、时间、地点。
总结来说,朱先生付过嫖资之后,强迫郑女士发生关系,可以认定为强奸罪。
男女自愿发生关系,依然认定为强奸罪的情形
1、与未满14岁的幼女同居
即使两人你情我愿,男性与未满14岁的幼女同居,都涉嫌强奸罪。
2、与精神病患者发生关系
如果两人在发生关系之时,女性处于发病状态,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即使双方你情我愿,也会涉嫌强奸罪。
因为患病的精神病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除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就算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通常发生在情侣或熟人之间)也涉嫌构成强奸罪:
1. 女方要求男方带上安全套,但男方不愿意,强行发生关系,也构成强奸罪。
2. 女方要求发生关系要避开月经期,男方不愿意,在女性来事期间强行发生关系,构成强奸。
3. 男方与精神病患者发生关系,而女性处于发病状态,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即使是双方自愿,也涉嫌构成强奸罪。
4. 女方要求去酒店开房或回家做,男方非要在公园座椅或别的比较开放的地方强行发生关系,构成强奸。
对于这件事,你们有什么看法吗?
十三岁女孩被社会上的人带去开房发生关系要告男的需要什么证据?
拍照,微信的聊天记录,还有就是你们在哪个地方开的房间,哪个酒店,酒店里录的监控记录,以及你的身体检查,对方的姓名,地址,微信号,都是可以提供的证据,或者直接报警,警察会帮你让你提供必要证据,警察也会查的真相。不要怕,被别人欺负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或者告诉大人前因后果,别瞒着,这关系到你的身体伤害以及心理伤害的问题。
要求发生关系要避开月经期,男方不愿意,在女性来事期间强行发生关系,构成强奸。3. 男方与精神病患者发生关系,而女性处于发病状态,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即使是双方自愿,也涉嫌构成强奸罪。4. 女方要求去酒店开房或回家做,男方
的比较开放的地方强行发生关系,构成强奸。对于这件事,你们有什么看法吗?十三岁女孩被社会上的人带去开房发生关系要告男的需要什么证据?拍照,微信的聊天记录,还有就是你们在哪个地方开的房间,哪个酒店,酒店里录的监控记录,以及你的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两人约定好了价格,一起去酒店开房,男女自愿发生关系属于强奸罪吗?【案情】朱先生通过网络认识了郑
愿意,强行发生关系,也构成强奸罪。2. 女方要求发生关系要避开月经期,男方不愿意,在女性来事期间强行发生关系,构成强奸。3. 男方与精神病患者发生关系,而女性处于发病状态,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即使是双方自愿,也涉嫌构成强奸罪。4. 女方要求去酒店开房或回家做,男方非要在公园座椅或别的比
,女性处于发病状态,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即使双方你情我愿,也会涉嫌强奸罪。因为患病的精神病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就算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通常发生在情侣或熟人之间)也涉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