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怎么看待性侵14岁养女鲍毓明开发布会这件事?
网友对此的看法完全是一边倒的情况,都认为当事人禽兽不如,不配做人,强烈谴责当事人,以下有网友的原话。
案件一经报道,就引起网友的强烈遣责,都认为鲍毓明打着养父的身份,却干着性侵未成年少女的勾当,真是思想邪恶,禽兽不如,不配做人。
能对于自己的养女下手,这种人确实让人唾弃,被千夫所指也是罪有应得。
事件分析:
让我们来看看事件,事件的当事人是一名律师,因为对于养女性侵一事被曝光于公众的视野中。
从简单的角度来说,因为当事人对于养女存在性侵行为,而被养女告上法庭的事件。这对母女作为案件中的弱势群体也得到网友的同情,所以纷纷谴责被告人。
但是当事人作为律师利用自己的专业,也展示出许多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案情复杂:
本来这类案件只要事件被证实也就可以结案了。
但事实是该案件并没有那么简单,因为当事人否认了,当事人不断抛出对于自己有利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无辜。致使案件难以定罪,这对母女虽然得到舆论的支持,但在案件中是处于不利状态的。
但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事人作为律师有没有利用自己的专业为自己逃脱罪责呢?这是值得思考的。
事件反思:
面对从不同角度来看,从各自的说辞来看,这些事件当事人没有私底下的猫腻似乎也不得而知。或许会有,或许因为利益冲突而撕破脸皮也是有可能,作为一名群众,还是理性看待事件发展吧。
从该事件我们也要明白,防人之心不可无啊,毕竟谁都不单纯。最后,对于这个问题你们都是怎么看的,欢迎留言分享你的看法。
被群嘲!吉他手刘遥微博骚扰15岁少女,不算犯法?
我查了相关的规定,言语性的骚扰不是刑事处罚罪名,轻微的行为也只能训诫或者让他写悔过书;对于情节严重的也只能处以行政处罚。对于刘遥的这种行为法律还真不能拿他怎么办,但是他是严重的失德行为,我们可以道德上谴责他。
社交平台圈15岁女演员,发疑似骚扰言论
有网友发现,小有名气的野外合作社的吉他手刘遥公开圈了最近网剧《隐秘的角落》中的演员,15岁的刘妍。问她有没有兴趣学音乐,自己可以教她,还叫他她穿着校服来找他。
我去看了他发的微博,确实言语有骚扰的意思,公开平台上发这样的言论,不怪网友都在指责他。
自爆与养女互相取悦
深扒他的微博,他还曾自爆自己有一个养女,透露出和养女“互相取悦”。他觉得这很正常,还在社交平台上宣扬,觉得自己厉害的不行,还说自己和养女“玩的很刺激”。
看到这个网友们表示恶心惨了,纷纷开始指责刘遥。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他的微博再次更新,还在狡辩说和养女是你情我愿的事情,赚到钱了就给养女买礼物,说他们是真心相爱不应该被诋毁。
和养女相爱,把养女当女朋友?是正当关系?我凌乱了,他是什么价值观?一个正常的人都会觉得这是错误的,未成年人心智成长不完全,容易被哄骗诱导,作为一个成年人还是应该有基本的道德伦理观念。
刘遥还提到鲍毓明能有养女,他就不能不能有了?鲍毓明性侵养女的案子还在审查中,他拿鲍毓明做模仿对象,这个价值我观我是真的不能认同了。
拿粉丝的打赏吃喝嫖赌
我翻看了刘遥前面的微博,五月末发了一条微博,感谢粉丝的打赏,钱他都拿去吃喝嫖赌了。还有人觉得这样的人很有个性,我真的是无法认同。
他还曾在社交平台上口嗨过张含韵,言语之低俗,我都不好意思看。人有点点红就肆无忌惮,做事张狂没有底线,就算你能红,也红不了多久。大对数人的三观还是很正确的,迟早发现你粗鄙的三观。
很难和三观不正的人交流
三观不正确的人,根本不用和他较真,想让他了解到自己的错。三观不正的讲不通,他就觉得他对,你们都是错的,都是杠精。表达出你对他三观的不认同,就不要搭理他。
三观不正的明星应该抵制
刘遥的一系列没有下限的言论发表之后,他原本所在的乐队野外合作社马上发出声明,将他开除,表示不赞同刘遥的任何言论。对待言论不正确的明星,我们一定要抵制。现在有很多未成年人可以上网,他们的心智不全,不能正确地分辨所有的是非对错。遇到不对的,三观不正的言论我们有义务指出来。
怎么看待鲍毓明这个案子
社会具有同理心,对于社会舆论来说,保护弱者一直是社会价值观的导向,鲍毓明性侵案件的核心是受害者是一名可能在十四岁就被案件嫌疑人性侵的少女,社会道德对其不可容忍,固而舆论很容易将此次案件推上社会舆论热点。而性侵弱者更更激起社会舆论的保护欲。
在此次鲍毓明案件里,大多数人都会站队可能被性侵的小芳(化名)。究其原因在于中国社会倾向于保护弱者,这本身似乎没有问题,但是这种社会舆论倾向,往往导致社会舆论会间接性忽略案件事实,把案件引导至错误方向。随着舆论发酵甚至出现了大量鲍毓明家暴小芳的无证据,且非受害者发声,网友自认为的”事实”!
现在暴露在大家视野下的有以下几点线索:
性侵没有证据,女孩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他们是发生了性关系,但没法证明女孩是不自愿的,而且有大量通话录音和聊天记录能够间接表明是自愿的。
无法证明鲍是在14周岁以前和女孩发生的性关系,这个南京警方好像还带女孩去测过骨龄。
囚禁等都是假的,女孩这几年大部分时间是和自己母亲在一起,并且来去自由,没法按非法拘禁来判。
可能存在人口贩卖,但女孩的母亲是不会出来承认自己卖女儿的。
此案本来法院就不好审判,而随着一大批舆论的冲击,此案更为难审。被告持有“完美理由”为自己开脱,原告又因各种原因没能取下要证,再加上被告身份的特殊性,此时舆论的引导不应当带有个人感情色彩,愚以为应当微偏弱者,对其进行合理关切,大众和司法部门保护好她的安全,网络舆论不应全部指向被告或原告的个人问题,更多的应该偏向对法律和立法的“追责”,并且给出司法思考空间和判断空间,在其审判结束后舆论可由审判结果做进一步转向,将事件逐步查清查明,若审判合理,则应矛指立法,督促人大对法律进行完善,同时督促最高法进行相关法条的解释。
所以目前已有证据根本无法定鲍的罪,不然也不会最高检下去那么久了五一的时候他还能出来发声,这是一件不符合大众预期的案件,毕竟我们谁也不知道真相,但要相信法律,他最后没被抓绝对不是司法黑暗。
性侵14岁养女的鲍毓明要开发布会,这是怎么回事?
鲍毓明侵犯养女这个案件早在2020年的4月就已经在媒体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根据受害者的自述说到鲍毓明以自己为养父的身份,对自己进行性侵犯长达了四年之久。
根据受害者到供述和对鲍毓明的一些职责,很多网友就对这件事。表示深刻的相信,觉得鲍毓明是一个伪君子,对自己的养女下手。但是这件事舆论一直延续到现在,都没有听到官方公布的真正情况。没有对鲍毓明进行法律的惩罚,这就是说明还有一些事情是没查清楚的。有可能也是鲍毓明养女自己胡编乱造,大家就根据网上一些消息就对鲍毓明进行指责,觉得这件事毋庸置疑。
又爆出鲍毓明的养女身份信息存在两个。也就是说,这个女孩的真实年龄并不清楚。一个是成年的年龄,一个是未成年的年龄,如果他的真实年龄是成年的那个年龄,那么她和鲍毓明之间发生的关系,如果属于个人自愿的话,就不算是性侵。根据相关人士透露鲍毓明准备开发布会,发布一些相关的声明。
鲍毓明事件,虽然一开始舆论导向都在谴责鲍毓明,但是后来星星的很多话都被证明是编造的,也就是说鲍毓明很有可能是被陷害的。所以请广大网友擦亮眼睛,不要人云亦云,网络虽然可以用来发泄情绪,但是在理清真相之前,各位还是不要盲目进行人身攻击。
所有与网友预期不符的情况,就说是司法不公,是政府贪腐。哪怕一个人按法律应该有期徒刑什么的,网友认为应该死刑这个人不死刑,那就是不公平公正,我所看到的是网友们 意图通过舆论去强制干预法律,我会要求国家严查,要求国家严惩,要求国家给一个公道 但是我不会在没有结果之前 就对事情进行审判,网友们,稍微理智一些吧。
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的原委是怎样的?
4月8日,呈现到大众眼前的是媒体一篇《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报道。这篇报道揭露了一位养父对养女作出的非人待遇。当事人鲍毓明成了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
然而针对性侵养女一事,鲍毓明多次回应否认其与养女小芳(化名)的养父母关系。据鲍毓明称,它和“小芳”是情侣关系。并于去年年初,他已经给小芳买了订婚戒指且双方已经见了家长。4月11日,鲍毓明向记者发来书面回应,并附带9段手机录屏。这些录屏记录了从2016年至2017年两年多时间,疑似与“养女”小芳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中,“小芳”多次提到“亲爱的”、“结婚”等内容亲密内容。“小芳”还提到让鲍毓明等她两年,二人还约定去拍婚纱照。不过该聊天记录真实性尚待确认。但是,这一书面回应回避了两人是否发生过性关系以及被指强迫小芳看“恋童癖视频”一事。
小芳针对鲍毓明的回应说自己从2016年起被“养父”鲍毓明长期控制在山东烟台某公寓里,遭到其多次性侵并尝试自杀。报警后,警方撤案后又立案,但一直没有进展。13日上午,小芳向相关记者表示,这两天,她都在积极配合警方做笔录,尚未看到鲍毓明发布的详细的聊天记录。不管鲍毓明如何辩解,都无法改变性侵她的事实。她希望配合警方完成调查,尽快让不法分子接受法律的制裁。11日凌晨,烟台市公安局曾通报称,关于一女子控告鲍某某性侵一案,该局已组成工作专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鲍毓明案有什么后续吗?
应该不会再有了。
舆论慢慢地下去了,然而对鲍毓明好像并没有多大的影响。
这是事实,星星没有得到她应该得到的正义。现在虽然偶尔看到微博上还有声讨鲍毓明的,但是声音真的太微弱了。
李星星已经被遗忘了。
从之前的新闻报道看,消息停在了四月十三号,最高检和公安部派出联合督导组去山东,后面就没了下文。
五月一号,鲍毓明登陆了微博,发了句话:
你可能在某个时刻欺骗所有人,也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某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所有人。”
他的意思就是说“李星星你在骗人”。发了这句话后,他隔了几个小时又发了一条长微博:十问李星星。
在他的微博里,把性侵说成是爱,把囚禁说成是宠溺。
说的那叫一个委屈,一个四十岁企业家被欺骗感情的形象跃然纸上。
不仅是这个,后面还有更狠的。
那就是鲍毓明的“后援团”。
鲍毓明案件爆发后,不只郭建梅一个公益律师,在星星背后,还有一个叫佟丽华的公益律师站了出来,这些律师本可以年薪百万,却分文不取,与黑恶势力对峙。
但是他们面临的问题是:
1.性侵并没有直接的证据,星星提供的证据只能够证明他们发生了性关系,没有办法说明女孩不是自愿的,甚至有一部分的录音和聊天记录能间接证明是自愿的。
2.没有办法证明鲍是在星星十四岁之前与她发生的性关系。
3.星星这几年里的大部分时间是和她妈妈在一起,并没有受到非法拘禁。
4.或许存在人口贩卖,只是星星的母亲是不会承认的。
这样看来,目前掌握到的证据根本无法定鲍的罪,但是我们还是要相信法律,正义一定会来的。
我们作为普通人,也许对案件没有实际的帮助,但我们还有发声的力量,可以关注案件进展,最终看到鲍毓明的结局。
有证据根本无法定鲍的罪,不然也不会最高检下去那么久了五一的时候他还能出来发声,这是一件不符合大众预期的案件,毕竟我们谁也不知道真相,但要相信法律,他最后没被抓绝对不是司法黑暗。性侵14岁养女的鲍毓明要开发布
。一个是成年的年龄,一个是未成年的年龄,如果他的真实年龄是成年的那个年龄,那么她和鲍毓明之间发生的关系,如果属于个人自愿的话,就不算是性侵。根据相关人士透露鲍毓明准备开发布会,发布一些相关的声明。鲍毓明事件,虽然一开始舆论导向都在谴责鲍毓明
他较真,想让他了解到自己的错。三观不正的讲不通,他就觉得他对,你们都是错的,都是杠精。表达出你对他三观的不认同,就不要搭理他。三观不正的明星应该抵制刘遥的一系列没有下限的言论发表之后,他原本
网友怎么看待性侵14岁养女鲍毓明开发布会这件事?网友对此的看法完全是一边倒的情况,都认为当事人禽兽不如,不配做人,强烈谴责当事人,以下有网友的原话。案件一经报道,就引起网友的强烈遣责,都认为鲍毓明打着养父的身份,却干着性侵未成年少女的勾当
社会倾向于保护弱者,这本身似乎没有问题,但是这种社会舆论倾向,往往导致社会舆论会间接性忽略案件事实,把案件引导至错误方向。随着舆论发酵甚至出现了大量鲍毓明家暴小芳的无证据,且非受害者发声,网友自认为的”事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