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要求写通话记录,检察院电话通知做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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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查手机通话记录干什么用

找犯罪的证据。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

如果打了检察院投诉电话,可以打出通讯录来吗?

打了检察院投诉电话,应该与打出通讯录无关。因为拨打了检察院的投诉电话,你不可能得悉检察院所有人员的通讯录,所以不能打出通讯录。供参考。

取保侯审期间要通话记录是啥意思?

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侯审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或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因此通过通话记录来监控你的行为是否违反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请问法院有权要求某移动营业厅出示某案件相关人的通话记录信息吗?

当然不行

根据我国《宪法》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查机关依法定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条文很清楚只有 公安 国安 和检察院 法院当然不可以

并且拿最简单的法理来推论 法院是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中立 是无权调查案情的,只有检查机关可以。

检察机关能查本单位固定通话记录吗

检察机关能查本单位固定通话记录

司法部门,一些执法部门。当然,运营商自身也是可以查看的,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公民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

如何才能向移动要固定时段的语音通话记录,涉及到法律证据,或者有什么办法能够获取到语音通话内容

需要向公安机关进行申请提取即可。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认可的证据反悔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

证据的相关要求规定:

1、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2、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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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9-24 下午 05:56:4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请问法院有权要求某移动营业厅出示某案件相关人的通话记录信息吗?当然不行 根据我国《宪法》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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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9-24 上午 10:31:07

    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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