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破解教育执法力量薄弱,怎样破解教育执法力量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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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基层执法力量和队伍能力不足

基层安监队伍是直面问题的前线部队,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基层队伍的稳定性和执行力将直接关系到安监工作的成效。目前,区县级基层安监部门是多数中小企业的直接监管者,由于组建时间短,体制不健全,普遍存在法制观念淡薄,执法水平较低、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文化层次参差不齐、机构编制不足,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监管设备不配套等问题。所以要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必须从改变和完善现有的体制入手。

一是理顺监管机制,加强执法。目前,安监系统不能垂直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必须靠地方政府支持、协调,所以基层安监部门的执法行为经常会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甚至地方领导的影响,给安监部门造成极大压力。所以,要切实优化执法环境,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保障机制、问责机制和监督机制,切实增强执法人员工作的连续性、独立性、公正性。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学习。各级政府应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引导安监干部加强学习,鼓励队员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组建高素质的基层安监队伍。

三是壮大安监队伍,固本强基

。随着经济的发展,安监部门执法监管任务日趋繁重、有限的安监机构人力资源难以完成量大面广的监管任务,尤其是在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已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所以解决好安监人员的编制和待遇问题应是充实和稳定安监队伍的当务之急。

四是健全培训体系,提高素质。通过建立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基地,建立健全培训机制,逐步实现培训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怎样解决基层劳动监察执法力量薄弱

目前基层劳动监察执法力量普遍薄弱,以较为突出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例,一个市区遍布约400个项目工地,而劳动监察人员只有20-30人左右。这样就必须借助信息化手段来实现管理,目前昆明市、红河州、恩施州等地,建筑企业在开工前必须缴纳保障金成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都必须登记实名制信息到政府和会基科技合作研发的劳动监察信息化系统,上下班都必须刷卡,然后根据系统里的考勤信息发工资,工资直接发到农民工的银行卡,就有效的避免了产生欠薪问题。

如果能有效的预防劳资纠纷,就减少了执法,自然就不存在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关键在于管理手段是否有效。

如何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整治非法办学行为

关于进一步开展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清理整治非法办学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办园)行为,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办园),营造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特别是确保民办教育机构师生的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清理整治非法办学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2〕16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办园)行为、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办园)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按照大连市要求,加大查处违规办学(办园)行为、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办园)工作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公平、有序、和谐、安全的教育环境,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办学(办园)行为,保障师生安全,实现我市民办教育规范、有序、良性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清理整治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的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或其他的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取缔非法举办的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幼儿园),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二)排查整治经教育部门审核批准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三、工作步骤及责任分工

(一)动员部署

1.召开全市规范管理和清理整治民办教育机构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2.各有关单位要明确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和要求,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具体落实的工作方案。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1日—6月20日)

1.排查内容:排查在我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幼儿园),是否依法审批建立,是否依法办学(办园),安全管理是否规范,环境、设施是否安全,责任、措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同时,要建立辖区民办教育机构登记台帐和检查记录台帐。

2.责任部门与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办学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人员对本区域内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展开全面调查,摸清底数,排查本区域内的有证和无证办学(办园)行为及其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情况进行分类,上报给教育局和相关执法单位及其职能部门。

市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排查民办学校(幼儿园)在周边环境、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办学(办园)场所情况,其房屋质量和资质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防安全情况是否合格,并对排查情况汇总形成安全隐患整改台帐。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排查民办学校(幼儿园)违法开办食堂或违规提供饮食、饮水导致在食品卫生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改台帐。

市卫计局负责排查民办学校(幼儿园)在场所环境卫生、疾病防控、传染病预防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改台帐。

市物价局负责排查非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幼儿园)非法收费的行为并制定整改台帐。

同时,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根据各自职责排查非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并制定整改台帐。

已经依法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幼儿园)还要开展自查行动,按照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帐,立即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整改计划,一并报教育局校安办。

(三)清理整治阶段(6月21日—8月10日)

1.整改目标:依法取缔非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坚决制止和立即排除无证民办学校(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

2.责任部门与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执法机关,在本辖区共同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非法办学(办园),排除安全隐患,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教育局负责对非法办学(办园)者下发停止办学(办园)通知书,责令立即自行关闭。

公安消防、卫生疾控、市场监督管理及食品安全管理、民政、物价、行政执法等执法部门根据各自执法权限和职责,对非法办学(办园)依法做出处罚,强制关停。

已经依法审批的民办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第一阶段自查和职能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尽快逐项进行整改。

(四)整改验收阶段(8月11日—8月31日)

1.整改验收标准:各职能部门按各自整改台帐对排查出的非法民办学校(幼儿园)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教育局要检查验收无证民办学校(幼儿园)是否停止办学(办园),已经审批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是否按要求彻底整改;公安消防、卫生、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各自整改台帐逐项验收是否整改到位并达标,该关的关没关,该改的改没改好。

2.整改验收责任分工:对经整改仍无法达标,但没有按要求自行关闭的非法民办学校(幼儿园),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公安消防、教育、卫生、行政执法、物价、市场监督管理等执法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处罚和强制取缔,依法消除本辖区、本部门管理职责内的一切安全隐患。

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已经依法取得办学(办园)资格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的整改验收,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依法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停止办学(办园)的处罚。

3.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逐步建立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管理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教育局作为行业管理的主管业务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履行各自管理责任,各自履行职责尽到责任,安全隐患可以被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有效清除的管理格局,形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自主动自觉管理,尽职尽责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共同营造我市民办教育事业依法规范管理的良好发展环境和发展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为加强领导,促进各部门密切配合,保证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决定成立瓦房店市进一步开展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清理整治非法办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表领导小组加强协调、督促,定期通报情况,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的机制。各相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整治方案,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清理整治工作,根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分头执法。同时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参与联合执法的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三)全面排查,彻底整改。所有参与清理整治行动的部门要本着“谁检查、谁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此次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检查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执法要严明适度、客观公正;整改要抓住要害、达到标准,确保此次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2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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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9-28 上午 07:06:05

    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的机制。各相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整治方案,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清理整治工作,根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分头执法。同时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参与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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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9-28 上午 08:19:00

    排除无证民办学校(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2.责任部门与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执法机关,在本辖区共同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非法办学(办园),排除安全隐患,杜绝一切安全隐患。教育局负责对非法办学(办园)者下发停止办学(办园)通知书,责令立即自行关闭。公安消防、卫生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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