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群聊天记录永久漫游,群漫游记录
QQ群聊天记录能保存多长时间?
目前不同群等级保存聊天记录天数不同,具体如下:
普通群:最近7天
高级群lv1:最近10天
高级群lv2:最近20天
高级群lv3:最近30天
群聊天记录保存的规则
1、本地保存:在本地消息管理器查看,只有保存QQ登录期间的群聊天记录,没有容量及条数限制;QQ离线群消息,本地只会接收到最近的20条。
2、服务器保存:在群空间的群聊天记录中查看,所有聊天记录,只有群主开通此功能后,才能保存。
目前不同群等级保存聊天记录天数不同,具体如下:
普通群:最近7天
高级群lv1:最近10天
高级群lv2:最近20天
高级群lv3:最近30天
群聊天记录保存的规则
1、本地保存:在本地消息管理器查看,只有保存QQ登录期间的群聊天记录,没有容量及条数限制;QQ离线群消息,本地只会接收到最近的20条。
2、服务器保存:在群空间的群聊天记录中查看,所有聊天记录,只有群主开通此功能后,才能保存。
老婆:你抽烟么?
老公:不!
老婆:你喝酒么?
老公:不!
老婆:那你赌博么?
老公:不!
老婆:那你一点缺点都没有么?
老公:不!
老婆:那有什么缺点?
老公:说谎。
老婆说:下辈子我们还会再一起么?
老公:你上辈子就问过这个问题了。
老婆:你为什么老是记不住我的生日?
老公:因为你妈生你的时候我还不记事。
是违法的,私自曝光别人聊天记录算侵犯了隐私权,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私人领域、活动、信息进行相关支配,排除别人非法侵扰等的一种人格权。
法律分析
聊天记录是其个人通信秘密,除非国家相关权力机关依法调查,其余任何单位、个人均无权获知该信息,更不能将该信息公开。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别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别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别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聊天记录是其个人通信秘密,除非国家相关权力机关依法调查,其余任何单位、个人均无权获知该信息,更不能将该信息公开。隐私权的内容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权利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别人的干涉、破坏或支配。 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权利主体有权禁止别人非法利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诸如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社会关系、信仰、心理特征等。个人通讯保密权。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等内容及方式加以保密,禁止别人非法窃听或窃取。
如果您想把微信聊天记录发给他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
1、打开聊天界面,长按聊天内容,或弹出一栏选项,选择“更多...”
2、把想要转发的聊天内容前面打上勾,选择完毕后点击左下角的“转发键”即可;
3、选择你要发送的好友,系统弹出确认提示,点击“是”,聊天记录就转发成功了。
我们都知道在相亲的过程之中,细节是非常重要的。而有一个地方一个姑娘,她把自己的相亲记录晒到了某社交平台之上,这个记录也让很多人都感觉到是非常的无语的事情了。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姑娘她遇到的这个相亲男是一个思想有问题的一个男生。一直不停的给这个女生打电话,同时骚扰这个女生,已经耽误了这个女生的正常生活。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行为是让人感觉到是非常无法理解的事情了。
1、首先用相机拍下妈妈老翻我聊天记录的证据。
2、其次找到妈妈,说不要翻了,我是有隐私的。
3、然后把证据拿给她看即可,简单快捷。
一般情况下QQ聊天记录是不会自动消失的,可能是自己不小心删除了。
或者是手机中病毒了导致的手机数据被清理了。
QQ是可以恢复一定时间段内的聊天记录的。
屈楚萧因为屈原的流浪地球而大火,但是1月5日一自称为屈楚萧的前女友爆料出了自己受到家暴的证据。她说她被屈楚萧威胁受到家暴,而且被迫堕胎流产,这一事件引发了很多网友的激烈讨论。她在社交平台上连发数文,声明自己要告诉大家真相。可是后来屈楚萧的工作室又发出声明,说这一切系谣言,这一切其实都是有迹可循的。
屈指萧前女友爆出了屈楚萧经纪人和她的对话,表示为什么之前他把全部微博删掉,是因为她受到了威胁,更不想家人受到伤害。但是他这两天看了很多的留言和私信,不想再做胆小的人,更不想自己受到委屈,更加也不希望再有女孩子和她相同的经历。后来他又发文说屈楚萧让他澄清微博上的发言,因为从始至终事情发生到现在,没有得到一句亲口的对不起,他们所有人都在责怪他。
聊天记录整合在一起的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打开需要汇总信息的聊天页面,长按需要汇总的消息。
2、在弹出来的工具页面点击多选。
3、勾选需要合并的聊天记录,点击下方的转发图标。
4、然后选择合并转发。
5、选择需要发送汇总记录的微信好友,点击发送,这样就可以把聊天记录汇总到一起了。
将聊天记录发到网上去需要付法律责任,侵犯了他人的隐私。行为人他人的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据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法律分析
是否构成侵权,首先要看其聊天内容是否属于与大众无关的私人事务。其次要看公开者的主观心态,其对公开行为是否具有故意的心态或者具有重大的过失。如果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么该公开行为就会存在侵犯隐私权的嫌疑。但仅仅具备上述的侵权要素,尚不足以认定侵权。由于一般是使用网名聊天,故其是否构成对聊天者本人的侵权,还要看是否有部分受众知晓聊天网名与实际用户间的对应关系。如果没有的话,要认定其侵犯了另一方的隐私权,实际上是有困难的。因此,对于公开自己聊天记录侵权与否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要根据聊天的内容,公开者的心态以及网名与真实姓名之间的相联关系,综合加以认定。但仅仅具备上述的侵权要素尚不足以认定公开记录的行为就构成了隐私侵权。实际上,由于聊天记录本身的对话方一般是使用网名进行聊天,故其是否构成对聊天者本人的侵权还要看是否有部分受众知晓聊天网名与实际用户间的对应关系。如果没有的话,要认定其侵犯了另一方的隐私权实际上是有困难的。